针对近期有个别媒体报道关于“温州工商发夏令用品检测公告,兰蔻等品牌不合格” 及所谓“兰蔻5年3检不合格”等事宜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温州市工商发布夏季产品检查公告,兰蔻等品牌不合格”以及所谓“兰蔻五年三次检查不合格”的情况,兰蔻所属的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在此发表以下声明:
1、兰蔻品牌在中国的官方授权销售渠道为:大型百货商场兰蔻专柜、机场兰蔻专柜、丝芙兰兰蔻专柜、兰蔻商城()、摄研美商城()。
2、经与温州市工商局联系核实,该局于2011年6月30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温州市工商局2011年流通领域夏季产品质量监测通告》中明确表示,此次抽检样品名称为“兰蔻玫瑰保湿水”,来自温州市鹿城区五马林景化妆品店,该化妆品店并非兰蔻品牌在中国的官方授权销售渠道,与兰蔻品牌无任何业务往来。
3、在中国市场通过官方渠道销售的兰蔻品牌所有产品中,不存在正式名称及标签名称为“兰蔻玫瑰水”的产品。
4.《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流通领域夏季用品质量监测公告》及所附《质量监测不合格夏季用品名单》的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链接查阅。
公告:
列表:
5. 在中国地区官方渠道销售的兰蔻品牌产品均已获得国家卫生检疫总局等相关部门的批准,严格遵守安全卫生标准,消费者可放心购买。
6、兰蔻作为全球领先的高端化妆品品牌,一直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最安全、最有效的产品,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恳请消费者通过兰蔻认可的正规渠道购买。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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