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有多少被拒入境的进口化妆品?近几年,国货化妆品风头正盛欲赶超进口品牌,根据海关总署最新发布的“2023年12月进口主要商品量值表(人民币值
过去三年有多少进口化妆品被拒绝入境?
近年来,国产化妆品不断受到热捧,并努力追赶进口品牌。据海关总署最新发布的《2023年12月主要进口商品数量及金额表(人民币金额)》显示,2023年,我国化妆品全年进口总量为358564吨,同比累计下降14.2%,进口金额为1260亿元,同比下降15.2%。
尽管如此,进口化妆品依然占据着很大的市场份额,不少海外品牌在消费者心中依然占有一席之地。那么,这些远渡重洋而来的化妆品的安全该如何保障呢?
海关总署负责全国进出口化妆品的检验监管工作,一旦发现不合格的进口化妆品涉及安全、卫生、环保问题,将直接予以销毁或退回。
《消费者报告》整理了海关总署公布的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未准入境化妆品信息,结果显示,近三年,全国口岸海关检验监管共发现不合格化妆品193批次,未准入境化妆品总重量97吨。
大部分“问题化妆品”产自德国
从原产地来看,2021年至2023年被拒绝入境的化妆品原产地分布在19个国家或地区,其中德国是三年未准入境化妆品最大来源国,共有54批次未准入境,其次是法国和日本。
深圳口岸截获批次最多
在未准入境的化妆品中,深圳口岸截获批次最多,达75批,占比约39%,其次是上海、天津、海口口岸,分别截获32批、15批、14批,四个口岸未准入境的化妆品合计占比达70%。
被拒的三类:精华液、香水、面膜
我国《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进口化妆品在取得检验检疫证书前,必须存放在海关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海关许可,不得转让、销售、使用。
海关接受申报后,对进口化妆品实施检验检疫,包括现场查验、抽样留置、实验室检测、出证等。
三年被拒绝入境最多的化妆品为精华素类,共计22批,占比12.1%,其次是香水和面膜,分别为20批和17批。
此外,面霜、洗手液、眼霜、沐浴露、乳液等5类产品未获准入境的批次数达10次以上。
不准入境主因是“标签不合格”,7批次产品被检出含大麻籽油、硼酸等禁用成分
近3年被拒绝进口的化妆品中,因标签不合格而未获准入境的化妆品共79批次,占比41.1%,是被拒绝入境的主要原因;其次是未按要求提供证件或资质证明材料、超过保质期,这两个问题比较突出,分别达58批次和16批次。
1、标签不合格
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对进口化妆品现场检查的内容包括货证一致性、产品包装、标签版式、产品感官性状,运输工具、容器或者存放场所的卫生状况等。
进口成品化妆品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海关应当审查化妆品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对与质量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检验。
2.未按规定提供证件或资质证明材料
不合格进口化妆品中,因未按要求提供证件或资质证明而不允许入境的占30.2%。具体情况包括:(1)产品未经注册,不能提供注册证;(2)产品入境时,注册文件审核处于暂停阶段;(3)未按照原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料。
3. 有效期
近三年,海关总署共截获超过保质期的进口化妆品16批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的要求储存、运输化妆品,对变质、过期的化妆品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这是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若违反相关规定,可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或《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三条处理。
4. 大麻籽油成分检测
2021年至2023年,中国海关总署共检出4批次含有大麻籽油成分的进口化妆品,共计重量130公斤,产品名称包括欧蒂斯波丹尼茉莉花面部精华油、欧蒂斯波丹尼死海泥手工皂椭圆形、欧蒂斯波丹尼橙花面部精华油、高莉安娜SHO大麻籽抗皱面膜。
近几年,一系列“大麻化妆品”在国内市场热销,电商平台上售卖的涉及“大麻叶”“CBD”等成分的化妆品多达上百款,包括面膜、精华液、面霜、眼霜、洗面奶等,不少品牌销量不错。
2021年5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成分名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二章中的“化妆品禁用成分(表一)”和“化妆品禁用植物(动物)成分(表二)”进行修订,形成《化妆品禁用成分名单》和《化妆品禁用植物(动物)成分名单》。
其中,大麻仁、大麻籽油、大麻叶提取物等被正式列为化妆品禁用成分,并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在产品配方中使用上述禁用原料的化妆品。因此,进口化妆品若含有这些成分,将被判定为不合格。
随着监管政策的更新,目前“大麻化妆品”已从各大电商平台消失,大麻护肤品已成为过去。
5. 硼酸/硼酸盐成分检测
近3年来,共检出3批次不合格进口化妆品含有硼酸/硼酸盐成分,共计重量460kg,产品名称包括BEST WAY TO USE HOURLY RADIANT ESSENCE、BEST WAY TO USE SOIN AND RADIANT SKIN RENEWING ESSENCE、ORA-LEN VITAL RENEWING AND FIXING ESSENCE。
硼酸一般用作化妆品的防腐剂,也用作pH调节剂,但硼酸及硼酸盐在人体内排泄缓慢,长期摄入会引起蓄积,导致慢性中毒。
在化妆品标准修订之前,硼酸、硼酸盐和四硼酸盐都是化妆品中的限制使用成分,而根据上述国家药监局更新的《化妆品禁用成分目录》,硼酸、硼酸盐和四硼酸盐也被列为禁用成分。
La Mer、Armani、Versace、NARS、Shu Uemura 上榜
据《消费者报告》统计,制造商德国Vimedex AG、TALIKA DANIELLE ROCHES、台湾花王股份有限公司在名单上出现的频率较高,分别有30批次、8批次、8批次被拒绝入境。
此外,2021年至2023年截获的193批次进口化妆品中,涉及众多知名品牌,例如范思哲、花王、花姬、安耐晒、顺滑37°、NARS、阿玛尼、植村秀、理肤泉、多芬、碧柔、科颜氏、Fresh、施巴、高丝、珂润、狮王、黛珂、欧舒丹、海蓝之谜、妮维雅等等,在此就不再一一列举。
这些未获准入境的化妆品,在进口检验时不符合化妆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被依法退回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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