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17年化妆品质量公告”。2017年,该单位全年抽检432批6大类化妆品,包括护唇及唇部彩妆类产品
日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17年化妆品质量公告”。 2017年,该单位全年抽检432批6大类化妆品,包括护唇及唇部彩妆类产品,染发类(氧化性染发剂)产品,烫发、脱毛及其它发用类产品,去头屑洗发(宣称去屑)类产品,护肤类(宣称美白、保湿类)产品,芳香类产品。
结果显示,标称生产企业天津市康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瑞倪维儿水润保湿面霜1批次产品查出含有丙烯酰胺,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该产品依法进行查处。
记者了解到,丙烯酰胺可通过皮肤、消化道黏膜等途径被人体吸收,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目前将其列为2A类致癌物(即可能的人类致癌物,实验动物致癌性证据充分,但人类致癌性证据有限)。2011年2月21日发布的国食药监[2011]96号文件,将其列为化妆品中禁用物质。
而化妆品中丙烯酰胺可能来源于化妆品原料聚丙烯酰胺,聚合不完全等原因造成化妆品中丙烯酰胺单体残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明确规定了该成分的最大残留量:在驻留类体用产品(使用后不需清洗的化妆品)中,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0.1mg/kg;在其他产品中,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0.5mg/kg。
事实上,早在2007年,多个知名化妆品品牌产品丙烯酰胺含量超标的新闻,曾引起较大舆论关注。当时,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测试30款面霜和润肤乳液发现,有7款样品含有可能引起健康疑虑的化学物质——丙烯酰胺单体,其中6款产品的含量超过了中国内地和欧盟标准,包括水芝澳、碧欧泉、玉兰油等知名品牌。
对此,国内一位化妆品工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丙烯酰胺是一种低残留量的聚丙烯酰胺附属品,它本身并不是一种护肤品成分,也没有任何相关的功效,因此,不会被专门添加到护肤品中;而聚丙烯酰胺是化妆品工业界的重要原料之一,可以作为泡沫稳定剂、增稠剂、成膜剂等。“丙烯酰胺数年来屡禁不止的最大原因,在于上游原料方面的管控。”他强调。(记者 彭适)